日期:2013-10-21 14:30
,可参评少儿精品名牌栏目奖项评选,不再参加少儿广播栏目、电视栏目项目的评审。此外,《评审办法》还对各项目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规范。
二、申请2010年度专项资金的项目,其频道(频率)须为2010年1月1日前开播,其节目、栏目、动画片等须为2010年度内生产的作品,作品必须为播出版,不得重新修改、编辑、加工,并无知识产权纠纷。所有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必须清晰完整,不得漏填漏报。表格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参评各类奖项。
三、请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根据《评审办法》做好辖区内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,不得报送无参评资格的
11/25 03:42